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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祖宮
新祖宮
歷史沿革
乾隆51年(1786)11月27日台灣發生林爽文事件,隔年8月乾隆皇帝特命協辦大學士、陝甘總督嘉勇侯福康安將軍,統領巴圖魯待衛120餘員及水師,由福建崇武澳放洋,於鹿港登陸。福康安將軍所率領的軍隊順利抵達台灣,認為是媽祖的神助庇佑,為感念媽祖的聖靈,於是奏請乾隆,由朝廷賜帑金,於台灣府城及鹿港二地敕建天后宮。
乾隆52年(1787)敕建天后宮砌基豎樑,同年12月福康安敬獻「恩霑海國」匾予天后宮(舊祖宮),乾隆53年 (1788)6月完成官建的媽祖廟。敕建天后宮的興建費用,由官帑撥冗一萬一千餘圓,不足四千八百餘圓由鹿港首富日茂行林振嵩出資,敕建天后宮完成之際,福康安敬獻「后德則天」匾,此匾目前懸掛於正殿。
嘉慶12年(1806)由北路理番鹿港海防同知汪楠,日茂行林文濬等人倡議重修,歷時3月完成。道光13年(1833)由鹿港理番海防同知王蘭佩、遊擊溫兆鳳再次重修,至道光14年(1834)冬完成,廟貌煥然一新。
日治時期,敕建天后宮由大和行辜顯榮擔任管理人,明治41年(1908)重修廟宇,明治41年(1908)重修廟宇,並由總理辜顯榮敬獻「表海揚休」匾。光復初期,乾隆御賜「佑濟昭靈」匾堆置於牆邊,後由鎮長陳培煦請人將此匾修復,因敕建天后宮當時乏人管理,而將此匾送至鹿港天后宮(舊祖宮)懸掛至今。 |